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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办法调整稳定居住规则,专家分析对住房发展影响

2023-02-09 08:51:40来源:南方都市报

2月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通知。该办法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聚焦:6项主要修订内容

2017年7月,深圳市印发实施《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政策执行情况良好,现已到期。为及时总结经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修订起草了《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项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申请基本条件增加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二是增加了见义勇为指标。

对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表彰的加30分。

三是对诚信守法指标进行了调整,拆分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两个指标。

负面行为指标方面,制定负面行为清单,列明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行为、存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严重行为、存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行为等3大类15项负面行为。如有清单中任一行为的,一次性扣200分。违法行为指标方面,有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的,或3年内在深圳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均一次性扣300分。

四是对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情况增加了有关约束条件。

要求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且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往前计算,夫妻婚姻关系连续满两年。

五是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六是调整稳定居住积分规则。

将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项指标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积分,调整为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均可积分,但相同时间段内的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积分不能累加。将仅可选择一套目前拥有或者曾经拥有的自有房屋积分,调整为目前或者曾经拥有的自有住房均可累计积分,拥有一套以上的,相同时间段的积分不能累加。

观察:新落户人群“先租后买”的住房健康消费模式将形成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出台是深圳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的体现。

他表示,深圳作为常住人口超过1600万的超大城市,也是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更是以包容性(来了就是深圳人)而知名,且在这方面具有很强的美誉度。因此,深圳应该积极贯彻户籍改革政策。近年来,由于高房价、高生活成本等因素,导致深圳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下降,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离开,外来人口在深就业机会也在下降。

现在,深圳落户在人才方面比较宽松,但限于学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对于在深圳常住的近千万外来人口来说,他们中不少是学历较低的人群,难以享受入户的政策利好,但他们为深圳提供了基本公共服务,比如保安、家政、餐饮服务、物流配送、环卫等,降低了城市运营的成本,照章纳税、缴纳社保,理应获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未来,他们入户了,也应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承租,小孩接受公办幼儿园和义务阶段教育等等。这对深圳在这两方面的供给侧改革提出更高的要求,好在深圳近年来已经开启了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大规模增加供应。预计,未来住房、交易的需求会明显增加,也对继续增加供应、优化结构,提供了很大支撑。

李宇嘉认为,对住房发展来说,一旦新市民、外来人口安定下来,新落户人群“先租后买”的健康消费模式将形成,对未来深圳可持续的住房发展提供较大的支撑。

梳理:深圳一直致力于解决“人口结构倒挂”

梳理深圳市户籍制度改革,这座城市近年来一直在致力于解决“人口结构倒挂”问题。在2016年2月,《关于深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报告》透露,当时深圳的户籍人口仅300多万,人口结构严重倒挂,由此引出的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一直是制约深圳发展的难题之一。

深圳市发改委介绍,2016年8月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及《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三个文件。其中《若干意见》为主文件,明确深圳人口宏观调控政策导向;《迁入规定》和《居住规定》为配套文件,分别规范户籍迁入人口及非户籍人口管理。

快速发展的深圳每年都在吸引大批人才,千万级的人口规模与极少的户籍人口,历史上一度出现比较明显的“倒挂效应”。近年来,这座移民城市,以开放的态度吸纳各类人才入户,得益于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和创新创业氛围,深圳市的人才吸引力领跑全国。

据悉,深圳户籍迁入政策执行以来,户籍人口迅猛增长,至2020年末,全市在册户籍人口达到587.4万,较2015年增长217.8万,增长58.9%。此外,2017年至2020年,深圳累计引进核准类(包括毕业生、在职人才核准类)39.69万人。截至2021年末,深圳常住人口1768.16万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556.39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31.5%;常住非户籍人口1211.77万人,占比重68.5%。

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促进人口中长期均衡发展。制定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人口与产业、城市协调发展。这份关乎深圳未来发展的重要报告,强调了人口要与产业、城市协调发展的重要性。人口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其数量、结构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是影响城市发展和城市竞争能力的基础性问题。在此次党代会报告中,还强调了人口红利对经济的发展作用,并提出了“人口新红利”这一新提法。

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深圳常住人口是1042万;2020年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深圳常住人口是1756万。这意味着,深圳在10年间,常住人口增加了714万,人口增量位居全国城市第一。《2021年度中国城市活力研究报告》显示,在全国人口吸引力城市Top300中,深圳位居榜首。另一方面,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当年深圳常住人口34万,经济总量2.7亿元;2020年,1756万深圳人创造的GDP是2.77万亿元。人口增长50倍,经济总量增长1万倍。深圳是全国最年轻的城市,常住人口平均年龄为32.5岁,处于“人口红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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