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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信息2元一条,日照一房产中介人员买卖业主资料被判刑

2022-12-13 09:56:22来源:齐鲁晚报网


(资料图)

非法获取、提供、出售房源信息,侵害业主的隐私。近日,日照一房产中介工作人员,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每天能接好多推销电话!”“我的号码是不是被泄露了?”2021年6月,山海天公安分局接多人报警称频频被电话广告骚扰,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

2021年春天,市民陈先生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莫名接到了大量来自房产中介、装修公司、家居商场的广告电话,有的电话甚至在中午和晚间休息时间打来,频频骚扰迫使陈先生报了警。

山海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初查,怀疑陈先生的个人信息被售卖,在立案侦查后民警发现,与陈先生同期购买xx府小区商品房的多名业主,均受到了高频次广告电话骚扰。

民警顺线追查,来电均指向一处位于山海天的房产中介门店,民警将工作人员刘某、孙某带回调查。

就刘某、孙某介绍,他们的业主信息都是从同行张某处购买所得,随后民警又根据俩人提供的线索,找到房产中介张某。而范某则称,他也是花1万块从范经理那里买了12个小区的业主资料,而且范经理说他还有日照主城区四、五十个小区的业主资料。

民警深入调查后发现,房产中介范某利用自己多年从事商品房销售的便利,收集多个小区的房屋信息、业主电话等资料,并广泛向房产中介、装修、家居、金融等从业人员贩卖,从中牟利。

民警随即将范某抓获。范某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刘某、孙某、张某3人被依法行政处罚。范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补充相关证据后,山海天公安分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2022年11月30日,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某为牟利,在未取得业主授权、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提供、出售房源信息,侵害了业主的隐私及生活安宁,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标签: 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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