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投票难、维修资金使用难?省人大启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准备
2023-01-12 22:58:45来源:现代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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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卢河燕)物业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指数。1月12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期间,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针对报告中提到的业主投票表决难、维修资金使用难、业委会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省人大已启动《条例》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
党建引领,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建设《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00年实施至今已有20多年。物业管理关系百姓福祉,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报告显示,近年来,江苏构建“党建引领、行业指导、基层主抓”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基层创新。比如,南京栖霞区仙林街道打造了新时代城市版“枫桥经验”,常州市将新开发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与市长热线12345平台连接。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属地职责,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按照《条例》要求,指导属地政府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持续开展省级、市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点培育。
将以有效监督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效物业行业已经成为江苏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江苏不断完善《条例》配套政策措施,明确15项具体措施推进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将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收费信息公开。探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制度,细化落实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有关管理办法。2018年以来,省政府连续五年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工程,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各地还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面嵌入社区综合防控体系。下一步,将督促基层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工作予以资金支持,减轻企业成本压力。
启动《条例》修订准备,涉及业主投票难、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围绕综合执法进小区,江苏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力度。比如,镇江等城市试点推动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和服务责任清单,界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接下来将试点推进“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物业管理工作模式,指导已开展试点城市制定文件,明确住建、公安、城管、环保、消防等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责。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执法检查中反映出《条例》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业主投票表决难、维修资金使用难、业委会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省有关部门已启动《条例》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修订工作组,启动整理相关上位法依据,收集全国各地现行物业管理地方法规,梳理需要修订完善的内容,向省内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认为,物业管理问题面广量大,不少问题都是积存已久。比如业主自治、在没有建立业主自治组织的小区全面推进物管会制度、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督和保值增值、每三年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评估调整,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制度等问题,还需要持续推进,争取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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