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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资讯:2023年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启动

2023-03-27 17:03:27来源:赢家伟业官微

1.支持期间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实际支付的属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办公房租进行补贴。

2.支持条件


(资料图)

按照《办法》和《细则》,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坚持以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3)标准,且符合北京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文化企业。

(三)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至补贴起始日,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含)前注册。

(四)申报企业为小微或初创型文化企业。小微企业是指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型微型企业名录的企业;初创企业是指至补贴起始日,注册1年(含)以上,3年(含)以内的企业,即2019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月1日(含)期间注册。

(五)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

3.提交材料

(一)申报企业于2023年3月24日至4月7日(含)期间,登录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系统填写有关信息。

(二)申报企业按照材料组成清单(见附件5)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通过申报系统提交。

(三)受申报系统总带宽限制,每份电子资料大小应不超过50M,建议申报企业尽早上传资料并提交,避免因网络拥堵问题影响申报。

4.不予支持情况

(一)获得过两次“房租通”补贴(2020年疫情期间即2到4月份除外)的企业。

(二)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高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企业受到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四)企业被纳入北京市相关部门黑名单管理的。

(五)申报材料不齐全、票据不清晰的。

(六)同年获得其他市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

(七)上市企业。

(八)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5.其他事项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法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

(四)多家企业申请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只对符合审核标准的其中一家企业予以支持。

(五)在2022年度接受过央企、国企减免房租的企业,只申报其实际支付部分的房租。

(六)申报企业提供材料中须对办公用途面积予以明确,无法对实际办公面积予以认定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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